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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角兽企业: 奔向A股市场 税收如何帮忙
中国税务报 8338 2018-07-09
7月8日,证监会发文表示将进一步放开外国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的交易范围,并就相关规定的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新的规则主要涉及两类人群: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;二是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,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,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。也就是说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,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,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。
随着小米回归A股市场和宁德时代A股创业板上市首日封死涨停板,有关独角兽企业的新闻报道和分析评论持续吸引着公众眼球。独角兽企业奔向A股市场成为一种新趋势。在这个过程中,税收又应该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呢?
融资140亿美元,最新估值高达1600亿美元!近日,蚂蚁金服对外宣布新一轮融资,这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单笔私募融资。独角兽企业单笔私募融资额屡创新高的同时,其税收贡献的增长幅度,也呈现出一种“奔跑的姿态”。
前不久,小米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关于税收的内容颇受关注。据招股说明书披露,小米2015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.5亿元,2016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6.84亿元。到了2017年,小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直线上升至21亿元,和2015年相比增加了13倍。
小米快速增长的税收贡献,在独角兽企业中并非孤例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,她曾接触过一家企业,成立之初收入并不可观,但仅仅发展了两三年,收入便已达到上亿元,税收贡献也随之节节攀升。“独角兽企业多为科技型企业,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同时,高速增长的税收贡献非常亮眼。”
科技部今年3月发布的《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》显示,2017年入选榜单的中国独角兽企业共有164家,较2016年增加33家,总估值超过6200亿美元。科技部遴选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依据的三个基本标准,分别是中国境内注册、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、获得PE投资的非上市企业,其中估值超过(含)10亿美元的称为独角兽企业,100亿美元的称为超级独角兽企业。
据了解,独角兽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京、上海、杭州和深圳等城市。其中,北京市独角兽企业最多,占上榜企业总数的45%。而北京市的独角兽企业,主要集中在海淀区,总数达到35家。海淀区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,2017年独角兽企业入库税款20.7亿元,同比增长194.5%,2018年前5个月,独角兽企业入库税款38.65亿元,同比增长181%。
北京市海淀区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独角兽企业不仅成为海淀区企业创业、创新领头羊,而且为海淀区税收增长提供了新动能。尤其是那些高质量发展的独角兽企业,已经成为税收增长的主力军。其中,从税收增幅情况来看,2017年增幅最大的行业是智能硬件,人工智能次之。从税收增长的绝对值上来看,智能硬件行业仍居首位,其次是互联网金融行业。其中,某知名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税收增速迅猛,2017年入库税款3.8亿元,同比增长约10倍。从税源集中度看,独角兽企业税收集中度非常高——2017年海淀区独角兽企业总税收收入的92.5%集中来自4家企业。
6月6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),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。此文件一出,立刻引起了独角兽企业的广泛关注。因为税前扣除凭证问题,一直困扰着不少独角兽企业。
据了解,北京某知名独角兽企业的主要收入,是其APP中的广告收入和直播打赏。个人可直接下载APP,经注册通过申请后成为主播。当用户进入主播直播间后,会视情况向主播赠送价值不等的“礼物”(其实是一种虚拟道具)。按照APP的《主播注册条款》规定,主播取得的“礼物”折现收益为税后收入,并由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上述独角兽企业财务总监表示,主播获取的收益部分,对于企业而言属于与生产、经营密切相关的成本支出,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该可以税前扣除。但是,由于注册主播数量较大、个人主播占比居多等现实原因,企业无法从个人主播手中获得发票,这让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犯了难:如果不税前扣除,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增加不少;如果扣除,则会因没有发票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。据悉,经营电商平台、网约车平台、外卖平台的独角兽企业,都不同程度地面临这一难题。
对此,有业内人士表示,长期以来,我国采取“以票控税”的思路管理企业税收。尤其在营改增后,企业上下游之间以发票为链接形成了一个闭环链条,这有助于税务机关实施管理。但是,随着新兴业态的不断涌现,在实际操作时,并非每一环都能如实获得发票。比如直播平台的主播、打车平台的司机、外卖平台的配送员等个人劳务。但是,让这些提供劳务的个人全部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交给企业,是不现实的。
日前,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让不少独角兽企业看到了希望。根据该办法规定,企业的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可划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。内部凭证指企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,用于企业成本、费用、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。外部凭证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,从其他单位、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,包括但不限于发票(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)、财政票据、完税凭证、收款凭证、分割单等。
也就是说,发票并非企业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,独角兽企业可以在遵循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原则的基础上,保存好签约合同、银行流水账单等相关资料,作为合理、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。只要企业能够证明交易的真实性,即便没有取得发票,也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扣除与经营相关的劳务费用。“我们在税前扣除方面遇到的困扰,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关注到了。”一位独角兽企业的财务总监高兴地说。
除了税前扣除凭证,还有一些税收问题独角兽企业较为关注:一是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,专注于产品研发和推广,没有对企业的税务管理给予必要的关注和重视,引发了税务风险。二是独角兽企业创新的业务模式层出不穷,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却相对滞后,甚至存在空白地带,企业在具体适用税法时无所适从。三是税收政策在不同层级、不同地区执行口径不一致,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。
化解困扰:建立制度性通道
全球十大独角兽企业中,一半来自中国。从现实看,独角兽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是大概率事件。对于政府而言,引导更多的以独角兽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企业回归国内资本市场,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重要着力点。对此,有关专家表示,在税收方面帮助独角兽企业更加稳健地奔向A股市场,“一事一议”的思路才是长久之计,寻找制度化的解决方案是关键。
“独角兽企业面临税收困扰,在国际上也是一个普遍现象。”中国社科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说。他认为,税收政策是具有不完备性的,即使是在税制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,其税法也不能涵盖所有的业务模式。基于此,建议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设立总法律顾问机构,类似独角兽企业面临的具有税收不确定性的事项,都由该机构作出事先裁定,以此有效化解独角兽企业创新速度快与税收政策更新慢之间的矛盾。滕祥志表示,总法律顾问除了处理税收事先裁定事项外,还可以负责个案批复、复杂疑难案件、引起重大舆情的案件等。
滕祥志表示,总法律顾问并非个人,而是在税务机关内部设立的组织机构,既要参与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,也要保证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法律正确性。因此,总法律顾问在被赋予较大权力的同时,应承担更多的职责,保证职责、职权、职位三位一体,真正实现总法律顾问的价值。从现实看,在内部,可以将总法律顾问制度与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统筹起来考虑;在外部,可以开放税收司法,制约税法行政解释权。
诚然,总法律顾问制度与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。在其真正建立起来之前,如何有效解决独角兽企业面临的税收困扰呢?对此,有专家建议,应该在独角兽企业相对集中的城市,建立较高层级的税收工作小组,专门研究独角兽企业面临的税收问题,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,供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参考,必要时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,以便给独角兽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确定性。“目前,独角兽企业面临税收问题,需要层报上级税务机关,效率较低,也不利于集中专家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”。
链接:什么是独角兽企业
独角兽为神话传说中的一种虚构生物,形如白马,额前有一个螺旋角,代表高贵、高傲和纯洁。公开资料显示,独角兽公司的概念在2013年由美国著名投资人阿里·李(Aileen Lee)第一个提出,指那些创业10年以内,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且暂未上市的创业公司。估值超过100亿美元的,称为超级独角兽企业。独角兽公司的概念被提出后,迅速得到全球投资领域的认可,并被广泛采用。
在中国,独角兽企业发展速度之快,超出人们想象,也让人们从其创新中获得更多实惠。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整合租车市场的滴滴、摩拜、ofo,让人们出行更便捷;开创消费无人机市场的大疆,已经成为航拍界“一哥”;深耕智能芯片领域的寒武纪科技,研发了全球第一款商用终端智能处理器IP产品,并已大规模应用于华为手机等智能终端。